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盐田叁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近日宣布,分别与由叁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总额合共港币50亿元的五年期多币种定期银行贷款协议。
该银团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组成。
根据贷款协议,银团将向借款人提供港元、美元及人民币贷款合计折合共港币50亿元,用於深圳港盐田港区一、二期和叁期集装箱码头偿还银行贷款和建设、发展及日常营运支出。
签订该项贷款协议,对盐田港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和持续发展意义重大。